華僑城發布公告稱,擬發行20億元公司債券。
據募集說明書顯示,債券牽頭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債券名稱為深圳華僑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二期),起息日為2021年1月18日。
債券分為兩個品種,品種一為5年期,在第3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債券簡稱為“21僑城03”;
品種二為7年期,在第5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債券簡稱為“21僑城04”。
本期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擬全部用于償還公司債券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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