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獲悉,《南京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正式發布并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未來南京的住房租賃企業將被評定為4個信用等級,A級住房租賃企業將優先享有代辦房源核驗、合同網簽備案等房產業務。
記者了解到,凡在南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活動,并按規定辦理開業報告手續的企業及其高管、店長(管家),其信用采集、評價等均適用本辦法。所謂住房租賃企業指的是指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業務,將自有住房或者以合法方式取得的他人住房提供給承租人居住,并與承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企業,包括法人和個體工商戶。
據介紹,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根據信用分值,對住房租賃企業實行信用等級評級制度。辦理開業報告手續的住房租賃企業可獲得80分的初始分,初始分加上基本信用信息指標得出的分值作為企業的基本分,在基本分的基礎上按照評價標準加分或減分產生的最后得分,確定信用等級。住房租賃企業的信用等級分為A級、B級、C級、D級4個等級,分值越高,信用等級越高,如A級得分應大于等于100分,B級得分應大于等于80分,C級得分應大于等于60分,低于60分的為D級,信用等級的有效期為1年。
《辦法》中明確,信用評價為A級的住房租賃企業可優先享有在代辦房源核驗、合同網簽備案等房產業務時,可根據實際情況便利服務;在日常檢查或專項檢查中優化檢查頻次;在各類評比表彰中,予以優先推薦。信用評級為D級的住房租賃企業將取消次年信用等級評定資格,恢復評級后2年內信用等級不得評為A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