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在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指導下,杭州市住房租賃管理協會聯合杭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杭州市物業管理協會發布《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行為規范》(簡稱“規范”),其中要求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中介企業須履行房源備案制度,將房源信息及時向市租賃平臺申報,并按要求上傳租賃房源權屬證明、租賃合同等材料;不出租、代理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與此同時,落實租賃住房空氣質量主體責任,租賃住房須符合《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相關要求,在杭州市住房租賃平臺、信息發布平臺、出租房屋明顯處公示租賃住房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報告。
規范明確,落實資金監管要求的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中介企業從業人員進入物管小區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活動時,需持有業主書面或電子授權委托書,佩戴杭州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信息卡或出示杭州市住房租賃行業核驗碼(呈綠碼狀態),并遵守物業服務企業的門崗管理規定,主動辦理出入登記手續;而住房租賃行業核驗碼黃碼企業在進入小區從事業務活動時,需持風險提醒告知書進入小區。
住房租賃行業核驗碼黃碼企業進小區從事業務活動時,需持風險提醒告知書進入小區。物業從業人員在完成進出小區登記工作后,應為從業人員正常進小區開展業務提供便利,不得收取“看房費”或索取其他不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