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務的十條具體措施》。
為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便民服務水平,《措施》從精簡貸款辦事材料、優化貸款審核流程、提升貸款服務水平,防范貸款業務風險四個方面進行優化。提出十條優化貸款服務的具體措施。
其中,在精簡貸款辦事材料方面,辦理貸款申請時,不再提供存量住房首付款收據和售房人不動產權證書;不再提供還款卡和存量住房售房人收款卡,借款人和售房人提供還款賬號和收款賬號,通過系統校驗確認,無法系統校驗的,工作人員錄入后由借款人和售房人簽字確認。
辦理貸款申請和貸款變更時,能夠調用電子證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證和婚姻關系資料;無需核對借款人戶口情況或能夠調用電子證照核實的,不再提供戶口簿原件。
辦理貸款還款時,能夠通過人臉識別完成身份認證的,不再提供身份資料。
審批時限進一步壓縮,資料齊全的申請,由公積金中心負責的初審、復審和面簽3個審核環節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在審核貸款流程方面,減少借款人聯系開發商取得《關于同意銷售和解除抵押權的證明》、《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不動產權證書>收證合同》和《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的環節,改由擔保中心或銀行聯系取得。
風險防范也進一步嚴密,調用全國婚姻關系電子數據信息,聯網核查借款人真實婚姻情況,防范個別借款人提供虛假婚姻關系套取貸款的風險,受托銀行和擔保中心對抵押登記的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
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繼續秉承服務群眾的理念,圍繞“無需任何證明”“無需任何費用”“無需任何代理”的目標,不斷暢通公積金辦事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