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與地區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財政轉移支付、住房供應、教師醫生編制等保障機制。
土地方面,支持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合理劃分土地管理事權,在嚴格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探索賦予試點地區更大土地配置自主權。鼓勵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供應等方式供應產業用地。推動以市場化方式盤活存量用地,鼓勵試點地區探索通過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狀況詳細評價等方式,細化完善城鎮低效用地認定標準,鼓勵通過依法協商收回、協議置換、費用獎懲等措施,推動城鎮低效用地騰退出清。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存量用地盤活利用,鼓勵市場主體通過建設用地整理等方式促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規范和完善土地二級市場,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制度,支持通過土地預告登記實現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探索地上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的創新舉措。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在堅決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的前提下,支持試點地區結合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實現形式,在依法自愿有償的前提下,允許將存量集體建設用地依據規劃改變用途入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