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根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國家發改委、建設部《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等有關規定,上海市發布住宅物業項目物業服務收費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的通知。
通知明確規定了酬金制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以及資金管理等七項內容,其中酬金制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含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公積金、福利費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費用;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6、辦公費用;7、物業服務企業與該項目物業服務相關的固定資產折舊;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9、物業服務資金審計費用;10、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