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1月3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協商會網站發布對藍光發展的自律處分信息。
公告稱,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債務融資工具發行人,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是以自有資金通過資管產品等方式間接認購自身發行的債務融資工具“21藍光MTN001”,扭曲了發行利率,破壞市場秩序。二是“21藍光MTN001”發行文件中,關于藍光發展不會直接或間接認購債務融資工具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
同時,公司存在多期債務融資工具違約情況,屬于應當從重或加重處理的情形。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2022年第3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藍光發展予以嚴重警告,暫停其債務融資工具相關業務18個月;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對公司時任法定代表人、總裁遲峰予以警告,認定為不適當人選6個月;對公司時任財務負責人歐俊明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