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16日,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下沙股份經濟聯合社、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下沙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下沙第十股份經濟合作社決定委托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公開招商方式引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下沙社區新溪村舊村改造項目”的合作企業。
據悉,廣州市黃埔區黃埔街下沙社區新溪村項目拆遷安置總投資額約人民幣22億。
申請合作企業須符合實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含50億元,以最近一年度審計報告為準),且具有與項目相匹配的自有資金及融資能力,企業自有資金比例不得低于項目總投資的30%(競選文件中需提交競選承諾書);
同時,企業總資產不低于1000億元且企業凈資產不低于200億元(提供復印件,加蓋申請合作企業公章,以最近一年度的審計報告為準);申請合作企業應在報名期限內(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繳納人民幣1億元的競選保證金;企業信譽好,社會責任感強,銀行信用記錄良好(以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企業信用報告為準),且最近3年在市場監管等部門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不存在工程“爛尾”等情況(競選文件中需提交競選承諾書);
申請合作企業應嚴格按《廣州市城中村改造合作企業引入及退出指引的通知》(穗建規字〔2021〕1號)、《廣州市城市更新單元詳細規劃審查指引要求》及廣州市城市更新規劃建設管理圈層要求導入產業、教育、醫療資源。
此外,申請合作企業或其所屬集團是2021年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綜合實力20強(以中國房地產業協會發布信息為準);競得合作企業確認為合作企業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招商主體就本項目已簽署的業務合同承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否則視為競得合作企業無正當理由放棄競得。
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3個,具備上述資格條件的企業在聯合體中占有不低于51%份額,其余聯合體成員需具備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