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財經訊 耿宸斐4月7日,合富輝煌(HK:00733)發布公告稱,2022年3月31日(交易時段后),合富輝煌與保利發展訂立協議,內容有關涉及轉型之建議重組、保利發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國任何股權及物業代理交易。
公告稱,保利顧問集團業務將逐步停止營運,方式為履行所有未完成合約或轉讓予第三方以承接、出售資產、安排人手、清算債權人權利及債務以及進行訂約方厘定之一切其他必要行動。由此產生之所有稅項、費用及責任均由保利發展承擔。于轉型期內,合富中國集團毋須就轉型產生額外負擔及成本。
于轉型完成日期后,合富訂約方及保利訂約方將透過保利發展向合富投資(或集團其他成員公司)轉讓股權或合富中國股本削減之方式,安排保利發展不再持有合富中國43.9%股權。
于公告日期,保利發展為合富中國之股東,直接持有合富中國全部股權之43.9%,因此為公司關連人士。
建議重組完成后,合富中國將不再持有保利顧問集團,或保利顧問集團業務任何直接或間接權益,而合富投資將持有合富中國100%股權,而合富中國將持有合富中國集團全部現有股權。
此外應公司要求,股份于2022年4月1日上午九時正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以待刊發本公告。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股份自2022年4月8日上午九時正起于聯交所恢復買賣。
公告稱,于2018年合作重組完成后,合富輝煌與保利發展已盡最大努力共同促進合富中國及其附屬公司(包括保利顧問集團)之全面整合。在執行該等計劃以及合富中國集團與保利顧問集團自2019年起進行之管理整合工作時,公司與保利發展緊密合作,從而為本公司及其股東創造價值。
然而,盡管上述者及基于公司與保利發展(作為中央國有企業附屬公司)在業務文化、組織架構及營運模式之差異,公司與保利發展未能就整合之各個方面(包括合富中國集團及保利顧問集團之業務、員工薪酬及管理系統)達成全面共識。鑒于有關整合進展緩慢,盡管訂約方之間持續友好合作,合富中國集團及保利顧問集團于董事會層面以下之實際日常營運及管理仍然相對獨立,主要分別受公司及保利發展之文化及制度影響,與2018年合作重組前之經營模式類似。
合富輝煌稱,董事會不時對其業務進行策略檢討,旨在為股東帶來最大回報及配合集團之業務發展策略方向。于考慮原有合作模式及迄今所取得之成果時,認為已獲得有關合作之大部分價值,而進一步整合將不會創造額外價值或協助集團之長期策略。
另一方面,透過以建議重組形式改變合作模式,合富中國集團與保利顧問集團可全面達成增長價值,并可發掘新之業務協同效益,例如物業代理交易。盡管作為建議重組一部分之變動,公司有信心可提升合富中國之核心競爭力。
此外。公司預期將受惠于與保利發展以物業代理交易形式之持續合作。因此,董事會相信,該協議將不會對集團之財務狀況及業務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資料顯示,2018年5月,合富輝煌發布公告稱,該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合富香港及保利房地產就彼此間的房地產代理業務合作訂立合作協議,由合富中國收購保利顧問集團,及以合富中國向保利房地產發行其43.9%股權作為代價;按發行價每股新股份4.20港元向保利房地產(或其代名人)配發及發行新股份。
根據2018年合作協議,合富輝煌及保利發展同意促使彼等各自之一手及二手物業代理業務將由合富中國獨家經營,而合富輝煌及保利發展(包括彼等各自控制之實體)不會投資從事一手及二手物業代理業務之其他實體或經營任何與合富中國類似之業務,除非該等業務由合富中國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