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將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監管力度。
財經網訊1月4日,據“湖北發布”消息,2月1日起,《武漢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實施。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增加了18項信用信息記分標準。武漢將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監管力度。
消息稱,針對購房者與開發企業容易引發的交易糾紛,新辦法將納入監管。例如:經相關職能部門認定,存在拆分房價款或其他價格違法行為,買受人實際支付的房價款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房價款不一致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以認籌、預定、定制、團購、吸納會員等方式向意向購房人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的;意向購房人未選定房源,自意向購房人申請退款之日起超過5個工作日未退還認籌金等預訂款性質費用的等,都將扣5分。
同時,以學區房等名義炒作房價,在商品房項目推廣中宣傳或使用尚在規劃或建設中的學校名稱、形象標志等與學校有關的內容,以及使用“名校”“學位房”“學府房”“指標房”等違反義務教育公平原則相關詞語,誤導購房人市場預期的,將扣5分。
關鍵詞: 學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