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9日訊上交所網站日前公布的《關于吉林華微電子(600360)股份有限公司信訪投訴有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2】0039號)顯示,前期,就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微電子”,600360.SH)董事長涉嫌私自使用公司資金購買房產并低價向第三方出租的信訪投訴舉報,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2022年1月18日盤后,公司提交回復公告,初步說明了帶租約購買房產的相關情況,但未充分披露租金沖抵的具體安排和合理性。根據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上交所現請公司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一、公告披露,公司自華星集團購入房產后,繼續履行華星集團與華僑醫院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自2003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年租金為116萬元。華僑醫院以房屋修建裝修費用、華星集團職工醫療費用沖抵租金,其中醫療費用合計發生1978萬元。期間,公司于2000年至2011年成建制接收華星集團和元件廠職工約2510人。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1)逐年列示2003年至2021年歷年用以沖抵租金的醫療費金額、對應的職工人數、人均醫療費用,分析說明變動趨勢及合理性、歷年會計處理情況,并說明租賃合同期滿后上述職工醫療費用是否繼續由公司承擔;(2)逐年列示公司成建制接收的華星集團和元件廠職工于2003年至2021年的在崗人數及向其支付的職工薪酬,同期公司員工總數及所付職工薪酬總額,結合占比說明變動趨勢及合理性;(3)結合前述問題,說明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并安置相關員工的安排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請獨立董事和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二、公告披露,租賃期滿后,公司不再對外出租此房產,后續公司將根據實際經營管理需要研究決定具體用途。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1)退租費用和將房產恢復至可供公司使用狀態的費用是否由公司承擔,退租相關安排與承租人的協商情況和具體退租進展,是否存在協商不一致或糾紛事項;(2)結合前述情況,說明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請公司收到問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個交易日內披露對問詢函的回復。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2】0039號
關于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信訪投訴有關事項的問詢函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就公司董事長涉嫌私自使用公司資金購買房產并低價向第三方出租的信訪投訴舉報,我部向公司發出監管工作函。2022年1月18日盤后,你公司提交回復公告,初步說明了帶租約購買房產的相關情況,但未充分披露租金沖抵的具體安排和合理性。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1.1條等有關規定,現請公司進一步核實并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一、公告披露,公司自華星集團購入房產后,繼續履行華星集團與華僑醫院簽訂的租賃合同,租賃期自2003年2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年租金為116萬元。華僑醫院以房屋修建裝修費用、華星集團職工醫療費用沖抵租金,其中醫療費用合計發生1978萬元。期間,公司于2000年至2011年成建制接收華星集團和元件廠職工約2510人。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1)逐年列示2003年至2021年歷年用以沖抵租金的醫療費金額、對應的職工人數、人均醫療費用,分析說明變動趨勢及合理性、歷年會計處理情況,并說明租賃合同期滿后上述職工醫療費用是否繼續由公司承擔;(2)逐年列示公司成建制接收的華星集團和元件廠職工于2003年至2021年的在崗人數及向其支付的職工薪酬,同期公司員工總數及所付職工薪酬總額,結合占比說明變動趨勢及合理性;(3)結合前述問題,說明繼續履行該租賃合同并安置相關員工的安排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請獨立董事和年審會計師發表意見。
二、公告披露,租賃期滿后,公司不再對外出租此房產,后續公司將根據實際經營管理需要研究決定具體用途。請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1)退租費用和將房產恢復至可供公司使用狀態的費用是否由公司承擔,退租相關安排與承租人的協商情況和具體退租進展,是否存在協商不一致或糾紛事項;(2)結合前述情況,說明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請獨立董事發表意見。
請你公司收到本問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5個交易日內披露對本問詢函的回復。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
(責任編輯:孫辰煒)
關鍵詞: 微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