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市場和金融市場有著密切的聯系,房價波動和信貸擴張會通過銀行信貸渠道、貨幣政策渠道、“金融加速器”效應等對系統性風險產生影響,因此防范化解房地產金融風險是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維持金融體系穩定的重要任務之一。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后,作為全球金融中心之一的英國遭受重大沖擊,危機后英國加快推動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強化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防范房地產市場泡沫引發的系統性風險,保障金融體系的穩定。
深化金融監管體系改革
金融危機爆發后,英國基于強化金融穩定、提高金融監管效率的目標,以政府法律法規為基礎,以增強英格蘭銀行的主導地位為核心,以強化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為主線,不斷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
英國自1997年確立了由財政部、英格蘭銀行和金融服務局組成的“三方共治”金融監管模式。然而,在上述制度安排下,金融系統性風險的評估與監測并沒有得到充分重視,且危機發生后三方機構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和協調機制,出現了監管漏洞甚至監管空白,使得金融業遭受嚴重沖擊。金融危機后,英國以宏觀審慎管理作為金融監管法案改革的主要切入點,相繼頒布并實施了《2009年銀行法》和《金融服務法案》(2012年),明確了英格蘭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維護金融安全中的核心地位,擴大其管理范圍和職責,將實施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調控房地產市場等職能集中于英格蘭銀行。上述改革有利于發揮英格蘭銀行在信息搜集、分類處理等方面的優勢,滿足宏觀審慎監管在數據獲取方面的要求,同時健全了金融監管的法制體系,為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和房地產金融風險提供了制度保障。
金融危機之后,英國進一步加強了對金融行為的監管,由金融行為監管局對所有監管對象的商業行為實施監管,維持金融服務市場信心。對于維持金融穩定十分重要的金融部門,則由審慎監管局和金融行為監管局進行雙重監管,進一步強化金融機構穩健性。基于此,英國逐步建立起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相分離的“雙峰監管”模式,在維持金融機構穩健性的同時有效維護消費者權益,進一步筑牢金融安全網。
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相協調
與微觀審慎監管著眼于單個機構金融風險不同,宏觀金融審慎監管重點關注個體金融機構之間相互關聯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強調時間維度上的順周期性管理以及結構維度上對金融機構風險傳染的防范。微觀審慎監管和宏觀審慎監管在政策目標、管理模式、監管手段和監管側重點方面均存在差異。兩者具有不同的信息優勢,微觀審慎部門獲取的微觀市場信息能夠為宏觀審慎部門識別、監測系統性風險奠定微觀基礎,而宏觀審慎部門對系統性風險的評估也能夠為微觀審慎監管政策的制定提供宏觀參考,宏觀和微觀審慎監管的信息共享與統籌協調有助于提高決策的有效性和準確性,從而更加全面地識別、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
在監管機構設計上,英國一方面通過法律法規強化英格蘭銀行職能,進一步提升其在宏觀調控層面的話語權和協調力,另一方面在英格蘭銀行內部下設三個機構――貨幣政策委員會、審慎監管委員會和金融政策委員會,將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統一于英格蘭銀行管理之下,允許英格蘭銀行在內部完成大部分協調工作。其中,貨幣政策委員會負責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審慎監管委員會負責微觀審慎監管,金融政策委員會是英國宏觀審慎管理的主體,主要通過房地產調控、杠桿調控和風險監控測試三大方面指標對系統性風險進行識別、監測和化解,進而提高金融系統穩定性。上述機構的設置極大地降低了政策協調成本,使得三大機構在風險防范過程中既分工負責,又相互配合,在降低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監管政策潛在沖突的同時充分發揮其互補作用,實現兩種監管的有機融合,以發揮最優政策效果。
優化房地產宏觀審慎調控手段
英國政府經過長時期的理論探索和實踐,其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的政策目標更加明確,政策工具不斷豐富,在穩定住房價格和調控房地產信貸規模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
第一,設計多樣化的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工具。英國金融政策委員會根據《金融政策委員會對房地產政策工具的指導權限政策草案說明》,實施了一系列專門針對房地產金融風險的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在此基礎上,以管理房地產企業、居民部門、銀行的杠桿為核心,推出了抵押貸款標準、貸款價值比、債務收入比以及利息覆蓋率等房地產政策工具,嚴格限制住房市場的高杠桿。其中,貸款價值比是使用較為廣泛的工具之一,貸款價值比上限不僅可以調控房價,還可以降低金融機構杠桿率,預防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產生。債務收入比也是英國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工具,英格蘭銀行規定債務收入比為借款人未償還債務與其年收入的比率,并針對所有具備住房抵押貸款審批發放資格的公司實施債務收入比規定。實踐證明,債務收入比能夠調整和控制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規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產信貸過熱,同時穩定市場主體的預期,增強房地產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和韌性。
第二,注重不同政策工具的搭配使用,發揮房地產調控工具之間的“協同效應”。不斷豐富的政策工具,為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提供了更多的操作空間。在實踐中,英國金融政策委員會還對上述政策進行靈活搭配,在降低房地產金融風險有可能引發的系統性風險的同時,減少政策行為對宏觀經濟的可能沖擊。金融政策委員會依據經濟形勢和調控目標變化,對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進行優化組合利用,在有效監管房地產市場金融的同時盡量減輕對實體經濟的影響。
金融危機發生后,英國首先通過深化金融監管體系改革,以強化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為主線,確立了以英格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監管框架,為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創設了動態的、開放性的政策工具,并通過對房地產宏觀審慎調控政策的靈活搭配使用,有效穩定了房價并控制了信貸規模。再次,實現了審慎監管與行為監管相分離的“雙峰監管”模式,在提高金融機構穩健性的同時較好地維護了消費者利益。最后,通過機構設置、常態化的信息溝通和人員任職機制,實現房地產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的協調配合,降低了政策協調成本,提高了監管效率。但是,在上述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監管框架下,大部分的監管責任集中于作為中央銀行的英格蘭銀行,這可能會導致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缺乏獨立性。此外,金融行為監管局與審慎監管局在危機應對和日常監管中的任務和職責均有所重疊,如果缺乏有效的協調管理機制,有可能會產生重復監管問題。
(本文系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社會科學本土化視角下的金融社會風險研究”(21JZD024)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湖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湖南大學新型城鎮化與不動產研究中心)
關鍵詞: 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