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昨日發布通知稱,4月1日起,調整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 通知顯示,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和《關于調整2021年度福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文件規定,從2022年4月1日起,新開戶的繳存單位及其職工或已繳存單位中的新開戶職工,符合按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布的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1960元執行。 調整之前,我市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720元。市民若有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問題,可咨詢12329服務熱線或12345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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