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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記者張建)5月4日,據安徽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微信公眾號披露,近日,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發布《關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簡稱“通知”)。其中提出,合肥新建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通知明確,為進一步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減輕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資金壓力,繳存職工購買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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