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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印發“大干30天,確保全市停工樓盤全面復工”保交樓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10月6日前,實現全市所有停工問題樓盤項目全面持續實質性復工。這是全國首個明確給出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完成時間并壓實各方責任的“爛尾樓”復工方案,體現了政府對“保交樓”前所未有的重視。通知針對不同資金狀況的房企給出了不同的復工方式,并強調做好破產重整,“應破盡破”,政府不會全部兜底。對于保交樓專項借款的使用,方案明確房企必須以有效資產做抵押,確保資金安全。方案通過“領導分包,主官兜底”,將每一個項目復工責任落實到領導個人,強調真抓實干。此外,方案還要求,對于問題樓盤原預售資金使用啟動專項審計,該追回追回,該追責追責。我們預計該方案有助于進一步穩定房地產預期,也為其他地方提供了借鑒,或加速全國“保交樓”推進,帶動地產竣工修復。
風險提示:經濟下行,政策變動。
摘要選自中泰證券(600918)研究所研究報告:《【房地產系列】鄭州“爛尾樓”全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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